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: 为落实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加强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和信息公开工作,落实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,我部制定了《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。本技术规定主要通过计算地级及以上城市水质指数(CWQI指数),按照CWQI指数从小到大的顺序,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(见附件)。 现印送给你们征求意见,请于2016年7月10日前反馈我部。 联系人: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王珑 汪志国 电话:(010)66556817,66556816 邮箱:jcyc@mep.gov.cn 附件: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(征求意见稿)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6月23日 抄送: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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